資料來源 : shutterstock

 

台灣電路板協會 ( TPCA ) 發布的報告指出,

原先預期 PCB 產業 2020 年將受惠於 5G 基礎建設,

以及終端帶動周邊消費電子需求而大幅成長;

不過疫情打亂了電子業的生產節奏,

國際市調機構紛紛下調了全球終端產品的需求。

今年PCB的後市展望該如何呢?

 

認識公司

健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44)

成立於1991年,上市於2002年,

為全球前10大 印刷電路板 ( PCB ) 廠商,

在台灣平鎮、中國無錫、湖北各有研發及生產基地,

公司業務為印刷電路板生產銷售,

其中又以雙面板、多層板為主.

 

PCB-3C產業之母

PCB是將電子零件之間複雜的電路,

蝕刻在一塊板子上,

提供電子零組件在安裝與互聯的支撐,

主要功用在固定電子零件、提供零件電流,

因此也有3C產業之母的稱號.

 

幾乎所有的電子產品都需要用到PCB,

應用的領域相當廣泛,

 

根據2019年Q3的數據,

健鼎前三大應用產品組分別為

車用 ( 19 % )、手機 ( 16 %)、伺服器和網通 ( 16 %).

 

隨著電子產品規格不斷提升,

對於PCB的要求也往高速、高頻、高密度發展,

PCB產業技術門檻也不斷提高,

從HDI (高密度連結版) 走向 HDI Anylayer 製程.

 

HDI Anylayer 是高階的HDI 製程,

可以使產品厚度變得更輕薄,

符合3C產品輕薄短小的設計.

 

因此新競爭者必須有龐大的資金

來因應技術的升級,

產業競爭相當激烈,有大者恆大的趨勢.

 

 

獲利狀況

 

2019年 EPS 11.49元,創新高

健鼎 2019 年營收544.5億、稅後淨利60.37億

EPS 11.49 元,年增22 %,

去年度獲利為上市櫃 PCB 廠之冠,

也創下了健鼎2014年以來的新高紀錄,

主要受惠於汽車、手機、伺服器等應用拉貨,

去年財報亮眼.

近5年EPS也持續上升,經營穩健.

 

2020 Q1 EPS 1.86元,年減9.32 %

健鼎今年第一季稅後淨利9.77億,

EPS1.86元,年減9.32 %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湖北仙桃廠產能停工,影響生產進度

加上第一季為公司淡季,導致Q1獲利下滑.

 

 

未來展望

 

展望2020年,受疫情影響

上班族在家辦公,學校使用遠距教學,

反而帶動了伺服器及雲端儲存的需求,

有望成為健鼎今年成長主軸.

 

HDI 的應用主要在手機,

健鼎客戶主要以韓國三星及陸系中階手機為主,

雖然手機整體產業趨勢下滑,

但換機的剛性需求仍在.

 

車用方面,健鼎往高階產品領域開拓,

但短期車市的營運還未回溫,

這部分的表現比較沒那麼理想.

 

整體來說,健鼎所處的PCB產業終端產品分散,

不受單一產業影響,

加上受惠於伺服器及雲端的需求強勁,

預期第二季的營運狀況會逐漸轉好,

不過是否能再創去年高峰,

就還要再持續觀察看看了.

 

 

股利政策

 

健鼎已經連續21年發放股利,

近5年配息率維持在6成左右,

因去年獲利表現良好,

公司宣布今年將發放7.25元現金股利,

也創下了新高紀錄,

以撰寫當下股價125元計算,

殖利率約5.8 %,還算不錯,

但畢竟是電子股,產業波動較大,

不能僅看殖利率就進場.

 

 

 

 

體質評估:正常,僅2項不良

 

對健鼎 (3044) 有了基本的了解後,

接下來使用艾蜜莉定存股APP

檢視健鼎近期的財務體質,

軟體顯示健鼎體質為正常,

這樣我們大致上可以放心,

針對2項不良,以下逐一來檢視.

 

警示1 是否靠副業賺錢

本業收入比例 69.97 % < 標準值 80 %

 

 

本業收入比率公式 = 近 1 季營業利益 / 近 1 季稅前利益

 

健鼎第一季業外收入主要來自

利息及外幣匯兌收益,

導致本業收入稍微偏低了一點,

但也佔了7成,這點可以不用過於擔心.

 

警示2 是否營收大灌水

營收灌水比例 42.62 % < 標準值 30 %

 

 

營收灌水比率公式:

(近 1 年應收帳款 + 近 1 年存貨)  /  近 1 年全年營收

 

企業出貨的時候就可以列報營收,

但如果廠商的應收帳款遲遲收不回來也沒用,

有些有問題的企業,

營收很高,但應收帳款和存貨的比重很重就是這個原因.

 

從下表可以看到健鼎的

應收帳款收現天數與存貨週轉天數

在第一季的確有上升的趨勢,

投資人要再留意公司後續的經營狀況.

 

 

 

 

估價 & 買賣策略

 

 

最後使用艾蜜莉定存股APP來

替健鼎 (3044) 估價

系統自動算出3種價格

便宜價 77.82

合理價 99.96

昂貴價 130.23

 

▲ 健鼎近一年K線圖 

 

以撰寫當下2020/ 6/10 收盤價125元來看,

已經相當接近昂貴價了,不適合於此時買進,

我會耐心等待,

若未來股價有機會落到便宜價附近時再來評估買進.

 

 

 

★警語:以上只是個人研究記錄,

非任何形式之投資建議,

投資前請獨立思考、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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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潔

政治社會

達志

2020-07-03 09:01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港區國安法》)七月一日上路,但前一天六月三十日的晚上十點仍不見條文,近午夜時分所有條文一公告,各界驚呆──一個當代法治社會從未看過的荒謬立法,幾乎可說是不擁護共產黨就該死的法律,簡直像是追求未遂者對被追求者和其他可能的對手發出的恐怖宣示:我愛不到香港我不能忍受!香港之所以不肯愛我,一定是有人搗亂!我對任何搗亂的人都不會放過!

有多荒謬?先來看一下實體法

 

第一、哪些人會受這個法律規範?正常國家刑法的審判與管轄權原則是屬地原則,也就是在哪裡犯罪才會受該地的法律處罰。有的刑法也會加上一些屬人原則,例如公務員在境外犯某些罪,國籍所屬國也會有審判與管轄權。《港區國安法》所規範的對象是全世界任何人、公司、團體、法人,只要行為是「針對香港特區」,就會落入這個法律管轄,可說具有比海還寬的管轄權。

 

第二、有哪些犯罪態樣?本法有四大類犯罪,每類犯罪下又設各種細項犯罪態樣、內容包山包海。四大類犯罪是: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境外勢力罪,每一大類下又分為各類小型犯罪,內容五花八門,罪名和要件都匪夷所思。

 

分裂國家罪就如同之前中共頒佈的反分裂法,任何主張自決、港獨、甚至以台灣經驗作為理論基礎論述的行為,通通可能構成分裂國家罪。不必有武力行為,甚至不必著手實施,只要有「組織」或「策劃」等預備行為就已經成罪,基本上就是我國過去刑法100條叛亂罪再現,而且處罰範圍比叛亂罪還要廣。

 

至於顛覆政權罪處罰任何不擁護中國共產黨政權的行為,同樣,無須以武力進行,只要有策劃、參與、組織,就可以構成。

 

恐怖活動罪除了處罰恐怖活動實施者本身,涵蓋最廣的一項是幫助恐怖活動行為,只要是幫恐怖活動組織或任何參與人員提供培訓、武器、信息、資金、物資、勞務、運輸、或場所等,為支持、協助、便利行為,或者宣揚、煽動恐怖主義,通通都是犯罪。至於什麼叫恐佈活動,依照條文定義「脅迫政府或恐嚇公眾以實施其政治主張」就是恐怖活動,之前的反送中抗議,即被港府定調為「暴動」,即屬恐怖活動。所以,提供口罩給反送中的民眾、幫忙載運抗議者回家、捐錢給參與抗議者,提供場所給來台避難之人,都可能構成本罪。

 

至於所謂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最主要的打擊對象就是台灣,最令人瞠目結舌的叫誘發憎恨罪,本罪的要件是屬於外國或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或與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有聯繫、共謀等關連,而用各種非法方法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共政府或港府反感而「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就是犯罪。

 

由於什麼叫非法方式沒有定義,所以若台灣人民在台灣、用自己的FB發表對香港事務的評論,引發香港居民對港府或中共不滿,因為FB是中國禁用的社群媒體,會不會被算成是不法手段十分難說,也有構成誘發憎恨罪的可能。

 

還有阻撓政策罪也是一絕。民主國家不可會有這種「阻撓政策罪」的立法,因為一個政策或法律的制訂、執行,一定會有不同的聲音。假設香港政府規定以後所有的電影都要送檢、確定政治型態沒有問題才能播出、且播出前要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而你身為外國人士,在台灣為文批評,結果引發香港人抗議,你也可能構成針對港府或中央政府推行政策進行阻撓行為。

 

 

看完了實體法來看程序:

 

第一、建置國家安全公署,直接跳過香港的司法而送中

 

香港的反送中運動,就是因為從港英政府以來司法獨立是香港核心價值,也是一國兩制中,香港與中國最大的制度差異處,而中國共產黨以黨領政、中國的司法又為政治所服務,不是獨立的審判機構,香港人為了不要被送往中國審判,所以才有反送中運動的發生。

 

此次中共制訂的《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建置了前所未有「國安公署」,該署可以直接管轄下列三種案件:第一、國外政府涉入的案件;第二、港府處理無效的案件;第三、國安重大威脅案件。這三類案件,由國安公署所管轄、直接跟香港司法脫鉤而送中,由中國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來「指定」地檢署和管轄法院。雖然在說明中聲稱此公署會非常節制地僅在「少數重大危害案件」行使管轄權,但是說與做是兩件事,所以未來被定調為重大國安事件的案件,將會直接「送中」審判,剝奪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第二、非國安公署管轄的案件,即便由香港司法管轄也難再有審判獨立

 

《港區國安法》列的四類罪名與各項下設之犯罪,如果沒有達到重大國安危害等級,就不必由國安公署處理,而由香港司法的刑事訴訟審理。但是《港區國安法》規定,這四種案件,作為控方律政司有權要求案件改由法官審理而非陪審團審理,至於由哪些法官組成審判庭,可以由特區行政長官(現為林鄭月娥)來「指定」。排除陪審制,可以由行政官員指定法官,已經失去了法定法官原則(也就是以抽象的原則如輪分、抽籤等方式決定何人審判何案件,以免藉由操控審判者來操控審判結果),在本法的案件中,香港作為法治地區的司法獨立性已經蕩然無存。

 

媒體記者打電話來訪問我:請林老師幫我們分析,台灣人民在什麼情況下可能會觸犯該法呢?我說:一個正常的台灣人、行使民主法治國家的人民該有的言論和表意的權利的台灣人,只要關心香港的議題,就有觸法的可能。

 

簡單講,你要做自己,就可能會觸法,這是一個「不讓你做自己」的法律,也是一個讓你噤聲、讓你自我審查、讓你切斷對香港的援助、停止對香港關注的惡法,與其說它是一個法律,不如說是一種恐嚇,對世界各地人民要聲援香港人民的恐嚇,這是中共明知道要件荒謬,卻仍然立法的原因。

 

威權政體與民主整體之區別即在於政治異議者的態度,威權政體嚴格控制人民的政治生活,若有思想、言論與行動對政權具有威脅性,政府就加以鎮壓,法律不過是威權政府用來鎮壓異議者的工具。香港當初的一國兩制,其關鍵即在兩制,也就是香港不願意納入中國所屬威權政體的一環。如今,《港區國安法》已經徹底毀棄了兩制,粉碎了香港司法獨立與人權法治的核心價值。

 

面對香港遭到壓迫的現實,台灣一方面要繼續支持香港,噤聲不語正達到了中國以立法遂行恐怖壓迫、讓人人實施自我審查、孤立香港的目的。台灣人能做的事有很多,給受迫害的香港人支持,有計畫的提供庇護,持續討論香港的議題,並繼續在國際上為香港發聲;另一方面,要保護台灣的民主,防制中共各種無聲的入侵,檢討代理人法,在兩岸條例與外國投資的規定上,改革對中資管制的審查制度,維護科技研發和台灣產業的核心能力。

 

你害怕《港區國安法》嗎?不好意思,怕也要繼續關心香港,因為接受恐嚇不是台灣該有的選項。以前說反共的堡壘還會被嘲笑為戒嚴時期的思想,事實上,現今的台灣真的是反共的堡壘,也是最重要的堡壘,如蔣渭水先生所言,身為東亞第一關,台灣同胞需團結、團結真有力。

 

作者為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本文獲林志潔教授授權轉載,原文:名為法律實為恐嚇的《港區國安法》

 
 
                                                                                                                    

文/張忘形


那天跟女神聊天,

講到我們常常言不由衷。

面對心愛的人,

我們往往太快太急,

想把我們的關心和擔心一次都告訴對方,

但都會得到反效果。

 

於是我們最常爭執和吵架的人,

往往就是我們最愛的人,

無論愛人,爸媽,子女。

 

繼續讀下去...

 

 

 

說話是一份禮物

對方不收下,再好都沒用...

而說話之中,其實

最常干擾我們的就是情緒。

也許我們都沒有惡意,

只是因為我們的情緒

常讓對方覺得不舒服,

進而對我們充耳不聞。

我想,說話就是一份禮物。

如果對方不收下,

那麼裡面的內容再好都沒有用。

 

放下負面情緒,

告訴對方你的「真心」

所以一份禮物要送的好,

不是只有心意對了就好。

我們要知道自己

能夠用什麼方法和對方溝通,

並且用我們真實的感受來當成包裝,

讓對方能夠真正瞭解我們的心意。

因此,放下負面的情緒,

坦率的告訴對方你對他的真心,

並且給他一個能夠達成的行動,

我想這就是一份很棒的禮物。

 

讓我們好好說話,

讓身邊的人每天都收禮物吧~

 

 

 

說話,就是送一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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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就是送一份禮物!

 

本文授權自 張忘形,原文 於此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vickie

首圖來源 /  shutterstock

 
 

呂秋遠

政治社會

shutterstock

2020-07-03 09:54

關於香港國安法的「不論你在哪裡、不論你哪國人,只要鼓吹分裂中國,特務就可以抓你」的規定,許多人擔心會不會出國就被抓?到香港就不必說了,如果是到「與中國簽署引渡條約」的國家,會不會有生命危險呢?

 

這套法律可惡之處在於,香港人以後動輒得咎,出門散步,我認為你要遊行顛覆中央,抓!臉書寫光復香港,我認為你要分裂國土,抓!與國外NGO聯繫,討論如何建構市民公共議題討論群組,這是與外國勢力聯繫,抓!反正我說你有罪就有罪,可以在內地受審,由內地人民法官審理,這種情況下,每個都認罪,每個都是反革命。那麼,香港以外的人呢?

 

美國、歐洲人要緊張嗎?其實不用,因為中國政府人力有限,也還沒想與全世界開戰,更何況,要去綁架一個歐洲網紅到中國受審,實在很沒必要,只會引起更多的憤怒與危機。比較需要擔心的,就是「中國認為你是不可分割一部分」的人,香港人與台灣人最有機會列入罪犯名單。香港人不用說,因為他們在政治上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台灣人呢?大概有幾種台灣人是比較危險的:

 

1.如果你是在網路上好發政治言論,並且偏台灣獨立、反中國獨裁政府、支持民主自由,曾經轉貼上述言論的人。

 

2.喜歡拿中華民國國旗、唱中華民國國歌,死硬支持中華民國,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未來一定要以三民主義統一全中國的人。

 

3.到中國或香港會說自己是「出國」,非常支持中華民國一定要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平等談判,協商如何成立新中國的人。

 

4.支持民進黨、時代力量、基進黨等,並且在公開場合坦承自己曾經投票給民進黨等黨候選人的人。

 

5.曾與中國各種非官方組織合作或募款,推動市民社會力量增強(包括社工、賑災等)的人。

 

 

 

6.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並且經常公開抱怨中國政府腐敗、獨裁等,或私下曾經向某些親友宣揚自己理念的人。

 

7.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不曾抱怨政治,但親友有上述六項特徵之一的人。

 

8.在中國工作或念書,不曾抱怨政治,但是與中國人有生意競爭關係,或是與中國人有私人恩怨,而對方有點關係或背景的人。

 

9.在台灣生活,到中國、香港等地旅遊或短暫停留,卻參與或圍觀當地政治活動的人。

 

10.曾經口頭或募款支持叛亂組織理念或行動,例如西藏、新疆、法輪功等組織的人。

 

這10種類型的人,根據這套法律與反國家分裂法,不論在哪,中國政府都有管轄權,雖遠必誅,只是要不要、能不能逮捕而已。

 

至於許多人擔心的引渡條款,原則上,我是說原則,引渡條約都會把政治犯排除在外,所以即使上述10類人種,而且去的國家是「正常的」歐美國家,要引渡還是有相當難度,不用自己嚇自己。只是,綁架就不好說了,而且不要以為自己有國外護照沒問題,例如桂民海,他已經是瑞典人,一樣被逮捕認罪。

 

說真的,中國政府也沒這麼閒,人力不會足夠到一網打盡,一定是抓某些早已鎖定的重要目標而已,大家只要懷著戒慎恐懼的心情,面對中國政府的一切,盡量避免批評中國,一定可以逢凶化吉的。

 

只是,喂!為什麼我們要戒慎恐懼?當我們為了這套法律,再也不能進香港與中國,時時刻刻擔心自己會不會被拍肩膀、判十年,我們到底造了什麼孽?

 

我真的不知道(苦笑)。但是我可以肯定的說,我會為了堅持自己的生活方式,而捍衛自由到底。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的話,那就來吧!

 

作者簡介_呂秋遠

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 負責人

東吳大學 兼任助理教授

NEWS98 九八法律事務所 廣播節目主持人

 

※本文獲呂秋遠授權轉載,原文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