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綜合所得稅

(一) 國人:分3批次退稅之時程及適⽤對象

退稅批次

退稅撥付日

適用對象

第1批

每年7月31日
(遇例假日提前)
  1. 網路申報、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復確認稅額試算之退稅案件。
  2. 5月10日(遇例假日順延)以前向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

第2批

每年10月31日
(遇例假日提前)
  1. 5月10日(遇例假日順延)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
  2. 5月10日(遇例假日順延)以後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完,完成申報之退稅案件。

第3批

每年1月20日
(遇例假日提前)
  1. 逾申報期間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書面稅額試算確認申報書案件。
  2. 申報或回復確認稅額試算屬自繳或不繳不退經交查核定為退稅之案件。

註:電話語音確認案件,僅限納稅義務人於上一年度結算申報以本人帳戶完成繳(退)稅,且本年度亦選擇沿用該帳戶辦理退稅之退稅案件,得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語音確認試算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