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行政院去年底宣布電動車化時程——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至今卻無政策配套。加上過去政策急轉彎的前例,業界仍抱持觀望態度。

政府玩真的嗎?學者與業者引用國外經驗提出明確入法、財務誘因等四項政策建議,並要求行政院層級盡快跨部會整合,因應電動車化後對汽機車相關產業、勞工的衝擊。

電動車。Frank Hebbert(CC BY 2.0)

 

 

電動車化後對汽機車相關產業、勞工的多方衝擊,有賴政策配套因應。Frank Hebbert(CC BY 2.0)

時程明確入法、財務誘因、優先路權、充電站配套

政院宣布2040年電動車化時程,對電動車銷售市場反應如何?「還是很慘」,「只是喊口號,沒有解決辦法」,電動汽車經銷商「綠動未來」創辦人劉小麟直言。

即使是往前看到2040年,劉小麟也不樂觀。他預估,如果沒有輔導政策,只是禁售,2040年以前恐怕還會爆發「燃油車大促銷」潮!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趙家緯、以及業者劉小麟分別提出政策建議,包括——時程明確入法、財務誘因、優先路權與充電站配套。

時程入法

為給明確的目標,趙家緯提出時程入法。他表示,法國跟台灣一樣將電動車化的時程定在 2040年,但已經開始研擬法規,將車輛的碳排放量標準逐步加嚴,預計2040年只剩電動車能符合標準。另一種管制方式是要求車商逐步提高潔淨燃料車佔比。

0126-1

 

 

主要國家禁售汽柴油車與禁止路全時程表。圖表來源:能源報導

財務誘因

趙家緯說明,電動車與燃油車價差太多,想以補助GOGORO電動機車的方式推動電動車並不可行。他建議參考挪威採用的方式過路費減免,或將購車費用列舉為免稅額等綠色財務作為誘因。

不過,劉小麟認為,就因車輛價差過高,沒有實質補助電動車很難賣。他說,電動車就算賠本賣,民眾還是很難下手。而美國加州購買電動車先給2500美金現金,另外7500美金可抵稅,這就是最實質的補助。

優先路權

另一種不讓政府荷包大失血的方式,就是給予優先路權。趙家緯說,挪威就允許電動車在輕軌上行駛,台灣可以考慮電動車使用公車專用道,或是要求停車場保留電動車專用停車位。

劉小麟也呼籲讓電動車使用高乘載管制道路或公車專用道,短期就可以看到電動車成長。

充電站基礎設施

部分公有停車場已經設電動車充電站,但劉小麟抱怨,不僅充電站時常被占用,而且高速公路全程休息站只有一處充電站(關西休息站),原本的80安培高速充電被調降到32安培慢速充電,不方便又不公平。

想回家充電也有諸多不便。劉小麟指出,經大樓管委會同意就可以在社區停車場加裝充電座,但很多管委會擔心充電座危險,遲遲不敢同意。

趙家緯建議,現在就應修改建築法令,要求新建集合住宅或商業大樓的停車場規範都應納入充電柱。

產業與勞工衝擊可期   跨部會整合應及早開始

趙家緯肯定賴內閣的積極目標,卻對各部會的消極回應感到失望。他建議電動車化推動應拉高到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的層級。

趙指出,從GOGORO就可以看到電動車化可能的衝擊。例如,GOGORO的維修體系是封閉的,如果未來電動汽機車都以此模式推動,全台隨處可見的修車行該如何生存?無論是勞工轉型或推動政策修正都應盡快展開,否則勢必面對更大的反撲。

趙家緯呼籲,交通部、能源與減碳相關的環保署與能源局,掌管建築法規的內政部,輔導產業的工業局,以及負責勞工權益的勞動部都要提早因應,展開跨部會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