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不出遺產稅原來還有這招可用!
一位民眾身後留下銀行 1,900多萬元、
1筆房地等財產,
他的繼承人應繳 60多萬元的遺產稅,
但卻籌不出錢繳稅,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事實上,在符合一定條件下,
可以用被繼承人的存款繳稅,
快來看看該怎麼做才能向國稅局申請動用遺產。
(贊助商連結...)
無現金繳遺產稅,怎麼辦?
有一位許先生過世之後,
留下銀行存款 1,900多萬元、1筆房地等財產,
因此繼承人遺產稅應納稅額為 60多萬元,
繳納期限從今年 6月 11日開始,
到 8月 10日為止,
不過繼承人一時之間無法籌措現金繳稅,
卻又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實在傷透了腦筋。
一般來說,
納稅義務人收到遺產稅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後,
應在繳納期限前到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繳納。
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繳稅出現困難時,
可在繳納期限內,
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
或繼承人的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同意,
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以被繼承人存放於金融機構的存款繳納遺產稅。
不過,民眾要注意的是,
申請移轉金額不得大於該筆稅款的應納稅額。
因此,以許先生為例,
他的繼承人過半同意,
人數及應繼分也符合規定的門檻,
就可以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換言之,
許先生的繼承人只要在繳納期限 8月 10日前,
檢附申請書、繼承人繳納同意書
及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明細
(含銀行名稱、銀行帳號、繳納金額等)資料,
經國稅局審核後核發遺產稅同意移轉證明書,
就可持憑向金融機構辦理遺產存款轉帳繳稅。
高雄國稅局也提醒,
納稅義務人拿到同意移轉證明書後,
應到存款所在地的金融機構辦理轉帳繳稅,
只能轉帳 60多萬元的遺產稅款。
至於剩餘的銀行存款、房屋土地等財產,
仍應等稅繳清、
國稅局核發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後,
才能辦理繼承移轉登記。
為避免出現沒錢繳稅的窘境,
民眾最好能先「預留稅源」,
如果在生前先做好壽險等保單規劃,
不僅過世後能用這筆保險金繳納稅款,
同時也能避免動用現有的資產籌措現金,
如房屋、土地、股票等等,
就能順利繼承親人所遺留的財產。
(首圖來源/shutterstock)
撰文者:紀佳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