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息

 

每年 6∼9 月,

是台股投資人領「年中獎金」的時候,

很多企業會選擇在此時「除權息」。

除權息期間,要注意哪些事項?

今年要不要參加除權息?

是投資人每年到了除權息旺季

都要再思考一回的事,

我在此分享自己

參與除權息的心得

 

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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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配股配息
最晚除權息日前一天買

除權息」到底是什麼呢?

簡單來說,就是企業有賺錢,

把部分盈餘,用股票(除權)

或現金(除息)的形式,

分配給持有股票的股東們,

也俗稱「配股」和「配息」。

 

要怎麼參加除權息?

那我們要怎麼參加除權息呢?

難道要打電話跟公司報名嗎?

當然不用那麼麻煩,

我們只要在「除權日」

或「除息日」的前一天收盤前還持有那張股票,

就「自動」視為「要參加」除權息,

即便在「除權日」或「除息日」

當天之後賣出股票,

一樣享有參加除權息的權利。

 

中華電(2412)為例...

我們來看實際的例子,

由於企業還沒完全公布今年的除權息日,

因此我們用 2016 年的中華電(2412)來舉例。

2016 年中華電除息日為 7 月 21 日,

因此想領股息的人

最晚要在 7 月 20 日收盤前買進,

但 7 月 21 日當天開盤後,

就可以任意賣掉股票,

且同樣享有參加除息的權利。

配發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

企業會自動匯入投資人買賣股票的帳戶,

而實際入帳日期,

會在除權除息日後的一個月內。

 

 

 

參加除權息
先搞懂 3 件事

除權息可以讓投資人

領到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

但要特別注意以下 3 件事。

 

1. 融券強制回補

如果有放空股票,

一定要特別注意「融券最後回補日」,

在那天之前要找適當的時機回補股票。

如果忘記這件事,

券商會自動在「融券最後回補日」

隔天開盤時,「不計代價」買進股票回補,

最慘的情況是個股大漲,

投資人就被「軋空」啦!

而且大部分的股票除權日

或除息日在同一天,

也有少數企業是訂在不同日期,

這樣就要融券回補 2 次,

有融券的人要特別留意。

 

2. 除權除息參考價

公司配發股利,

為了維持公司股票總市值不變,

所以原本的股價要扣除股利,

除權息參考價的算法可參考附表的公式。

今年中華電尚未除權息,

我們以 2016 年除息日(2016 年7 月21 日)為例,

2016 年 7 月 20 日收盤價是 123 元,

當年度配發現金股息 5.49 元,

除息參考價是 117.51 元(123-5.49)。

不過, 實際上 2016 年 7 月 21 日

那天的開盤價是 119 元, 而非 117.51 元。

會產生差價跟個股消息面、

盤前買賣力道⋯⋯等因素有關,

因此除權除息參考價僅供參考。

懶得自己算參考價,

可以上台灣證券交易所的自動試算小網頁

 

3. 參加除權息要繳的費用

買賣股票除了要繳給政府的證交稅、

給券商的手續費之外,

股利也要合併在個人的綜合所得中申報,

單筆超過 20,000 元以上

還要再扣繳 1.91% 的健保補充費。

因為「兩稅合一」及「不重複課稅」的精神,

既然企業已經為盈餘繳過一次稅了,

分配盈餘給股東當股利時,

股東就不用為了同一筆盈餘重複納稅,

除非是個人的綜所稅率

高於股票的「可扣抵稅率」才要補差額,

若股東的綜所稅率

低於個股的「可扣抵稅率」,就可以退稅了。

 

 

 

政府實施「可扣抵稅率」減半

薪資所得和股票股利所得

會分開計算並課稅

只是隨著政府的財政狀況吃緊,

2015 年開始實施「可扣抵稅率」減半,

原本要為股利繳稅的投資人要繳更多稅,

而原本可以退稅的人,退稅金額則變少了。

今年政府又要開啟另一次的股利稅改,

雖然尚未定案,但以財政部研擬的方向來看,

可能會採取「股利分離課稅方案」,

可扣抵稅率將成為歷史。

也就是說,以後薪資所得

和股票股利所得會分開計算並課稅,

因此未來每年 5 月報稅季之後,

小股東會收到一點退稅的小確幸,

可能就沒有了。

(編按:此為 2015之內容,建議多參考下方文章連結)

延伸閱讀:

 

那還值得

參加除權息嗎? 

如果是這樣, 那以後還值得參加除權息嗎?

相信這是很多存股投資人共同的疑問。

我覺得每個人對這一題會有不同的答案,

所以最好等稅改方案出來後,

實際計算參加除權息的利弊得失再來決定。

若是要多繳稅,

但算起來領取股利的好處還是比較多,

就繼續參與除權息;

若弊大於利,再來考慮是否棄權息。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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